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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新闻
日期: 2010-03-24 发布者: admin
2010年3月22日,教育部正式下发《教育部关于同意在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湖南警察学院的通知》(教发函[2010]56号)。
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五届四次会议的评议结果,同意在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湖南警察学院(学校代码为11534),同时撤销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的建制。
湖南警察学院由湖南省人民政府领导和管理,学校发展经费由湖南省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学校为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6000人左右,首批设置的本科专业有5个,即:侦查学、治安学、法学、刑事科学技术、信息安全(电子取证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