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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校基层党支部工作进行目标考核的通知

日期: 2007-05-18 发布者: admin

各党总支、党支部:

根据《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基层党组织工作目标考核方案》的有关规定,学校党委将于每年的5月下旬至6月中旬对全校基层党支部工作进行目标考核,今年学校基层党支部工作目标考核复查工作将于6月上旬开始,现将今年对全校各基层党支部工作进行目标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支部在近段抓紧时间对照考核内容及标准进行自查(自查表请于本月22日到校党委办公室罗星同志处处领取),自查的起始时间为2005年元月至今年4月底,请各支部在认真进行自查的基础上,写出自查报告,自查表请各支部妥善保管,校考核小组复查时连同各支部的自查报告交各考核小组。

(二)在自查过程中请各支部客观地实事求是地给出自评分,对本支部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能视而不见或隐瞒不报。

(三)请各支部针对本支部在去年学校开展的基层党支部工作目标考核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和不足进行认真整改,并将本支部2004年元月以来的党支部会议记录本、政治学习记录本集中在一块接受检查并妥善保管,因为这些记录本不仅是这次考核要用的资料,同时也是今后学校接受省委教育工委的党建工作评估和文明高校评估要用的重要资料。所以请各支部一定要收集并将它们保管好。

(四)关于考核标准中提到的组织生活制度的坚持情况、党内活动的开展情况中如何计算次数的问题,请各支部按照“三会一课制度”的要求和学校规定党支部开展活动的次数来计算。“三会一课”的要求是: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支部会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到二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党小组会的次数可以增加,也可以推迟召开。具体时间由党小组长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学校要求支部组织开展的活动只有每年两次党支部组织生活和一次党支部集体活动。各支部都应该有记载。党课是每季度上一次党课。

(五)关于政治学习考勤和学校集体活动考勤的问题,由部门组织的学习和活动的考勤情况以各支部或部门的记录为准,由学校组织的活动由政治部在近几天内将考勤情况书面通知各支部。

(六)组织发展工作在这次考核中所占的比重较大,占了15%的比例。这项工作大部分支部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问题或不足,请各支部在自查过程中一定要认真回顾和检查,自查时各支部可以边查边改,比如补建入党积极分子登记卡,补填《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登记表》、《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等等。在自查过程中发现不足的地方该怎么补就怎么补。因为考核的过程就是促进各项工作加强和完善的过程。但是在校考核组复查时发现的问题,那就毫无疑问地要进行实事求是地扣分。因为考核还有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区别出各支部工作的好坏好优劣并以此促进工作,对这一点请大家一定要理解和支持。

(七)考核标准中关于党费收缴情况,由校考核组复查时统一评分,各支部自查时可先按满分计算,因党费收缴情况只有校党委办公室才有比较详细的记录。

(八)考核方式仍按去年的考核方法,成立四个考核小组到各个支部进行考核和检查,考核时各考核小组将对各支部的工作采取听汇报、看材料、问情况、检查所有涉及支部工作情况的各种资料,对党支部书记、委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党务工作知识现场测试的方法进行,考核复查工作要求于620日以前完成,请各支部在本月底以前认真做好自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校党委办公室

                      2007年5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