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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奖励学校先进基层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日期: 2007-05-10 发布者: admin

各党总支、党支部:

    为了隆重纪念中国共产党诞辰86周年。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校党委研究决定在今年“七一”前夕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学校各党总支部、党支部成立两年(含)以上、在编在职的教职工中的中共党员和在党务工作岗位上工作两年(含)以上的党务工作者,均可参加学校先进基层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名额为:先进基层党支部6个。优秀共产党员4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0名。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支部的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组织、学校党委的决议。认真开展学校部署的各项学习教育活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

    2、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组织党员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改革意识、实干精神强,抓住机遇,开拓进取,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党支部有凝聚力和战斗力,在保证本部门业务工作的顺利完成和的在构建和谐校园中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

3、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坚持比较好,定期组织本支部的党员过组织生活,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支部全体党员自觉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近两年内党员中无严重违法乱纪现象,没有因违纪违法受处理的党员。

    4、支委一班人团结协作,求实创新,有较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优良的工作作风,热心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善于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且效果好。

    5、重视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新党员的发展工作,在党员的发展工作中能严格把关,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新发展的党员质量较高。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档案资料保管好,无档案材料遗失现象。

    (二) 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

    1、自觉学习和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自觉维护和服从学校党委的集体领导。

    2、能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投身于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学校的建设,在工作、学习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思想解放,具有与时俱进的品质,改革意识强,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本职工作,能立足本职岗位勤奋工作,工作成绩突出。

    4、党性观念强,团结同志,廉洁奉公,作风正派,敢于同一切损害党和国家利益、学校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5、组织纪律观念强,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积极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自觉实践“三个代表”的要求。

    2、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的精神,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党务工作,刻苦钻研业务,努力为党工作,特别是在组织理论学习、实施党员管理等方面有一定的工作成效。

    3、与时俱进,开拓进取,联系群众,深入实际,紧密围绕学校各项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4、能认真学习党务工作的基本知识,熟悉党务工作的基本方法和基本程序,所担负和完成的工作程序规范,方法正确,效果好。

    5、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党性强、作风正、廉洁守纪,坚持原则,坚决同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作斗争。

    三、推荐方法

    先进基层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要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先进基层党支部由各党支部在全校范围内推荐6个候选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以教工党支部为单位按本支部正式党员人数的10%进行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党员人数在15人以上的在本支部推荐1名,在全校范围内推荐1名。党员人数不足15人的可不推荐。经各支部推荐出来的候选对象由校党委办公室汇总后报校党委研究决定。

    四、有关要求

     1、先进基层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认真的工作,各党支部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2、各党支部在评选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条件进行评选和推荐,做到实事求是、公正客观。不搞照顾情绪,不搞少数人说了算。要真正把党员和群众信服的、在工作中真正做出了突出成绩和贡献的支部和个人评选出来。

    3、经校党委研究决定的表彰对象由所在支部写出先进事迹材料,先进事迹材料必须客观真实,主要写近两年来所做的主要工作和所取得主要成绩及先进事迹,字数在1500字左右。

    4、时间要求:各支部的评选结果务必在510日下午下班前报校党委办公室,联系电话:2791655

         

 

                     中共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2007年5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