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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术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的通知

日期: 2010-05-04 发布者: admin

关于开展学术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培养情况验收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

根据《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管理办法》(湘公专教[2004]80号文件)及《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管理暂行办法》(湘公专教[2006]38号)文件规定,我校拟对2008年前立项的省、校两级青年骨干教师、校级学校带头人的培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拟验收对象名单详见附表一。

二、验收内容:

培养对象执行整个培养计划情况;履行培养合同情况;参加培养培训情况;培养资助经费及配套经费使用情况;培养目标实现情况。

三、验收程序:

学校在培养对象及其导师、所在系部总结考评的基础上,组织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对校级培养对象的培养情况进行验收鉴定,对省级培养对象的培养情况进行评议审核,签署意见后将省级培养对象的材料呈报省教育厅作验收鉴定。

四、验收时间:

5月下旬

五、材料要求:

对照原定培养计划,参加验收检查的培养对象及其导师、所在系部要分别进行认真全面地总结、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一)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所需验收材料:

1、培养对象个人总结(一式三份);

2、《验收检查表》(一式三份,下载地址:学校网站主页);

3、《验收检查一览表》及附件材料(报盘,下载地址:学校网站主页。将电子文档发送到师资科邮箱:hngzszk@163.com);

4、系部反映培养对象培养情况,培养效果及培养对象政治思想表现、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的综合材料(一式三份);

5、反映培养对象外语水平、计算机应用能力及培养期内在教学、科研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表明其水平的有关材料复印件(一式二份,装订成册)及原件(含教学课件)

6、原培养计划复印件(一式二份)。

  (二)学术带头人、校级青年骨干教师所需验收材料:

1、培养对象个人总结(一份);

2、《培养登记表》(一份,下载地址:学校网站主页);

3、《验收检查一览表》及附件材料(报盘,下载地址:学校网站主页。将电子文档发送到师资科邮箱:hngzszk@163.com);

4、系部反映培养对象培养情况,培养效果及培养对象政治思想表现、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的综合材料(一份);

5、反映培养对象外语水平、计算机应用能力及培养期内在教学、科研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表明其水平的有关材料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及原件(含教学课件)

6、原培养计划复印件(一份)。

以上材料请各系、部敦促培养对象于2010515日前报送教务处师资科,逾期不予受理。

 

 

附:1、应参加验收检查的培养对象名单

2、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情况验收检查考核细则

  3、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情况验收检查考核细则

 

 

     教务处

OO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参与学校2010年验收检查的

青年骨干教师、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名单

 

 

一、省级青年骨干教师(2)

刘振华、蔡君

 

二、校级青年骨干教师(15)

朱珍华、黄尚文、黄  旭、申群翼、姜方利、关中烈、林 斌、荣从民、尹双双、吴  洁、陈金鑫、刘典型、王志红、陈瑶清、张小川

 

三、中青年学术带头人(2)

周定平、刘江鸿、徐跃飞、岳光辉、周艳玲


附件2

 学校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情况验收检查考核细则

 

项 目

权重

        

得分

政治

思想

表现

 

10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教育方针;(2)

2.遵纪守法,无教学事故发生;(4)

3.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在全校教工中起到模范作用.(4)

 

教育

教学

*

20

1.高质量地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专职教师252课时/,行政兼教学

84课时/年);(8)

2.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教学理念,掌握新形势下高等教育教学规律,教育教学风格特色鲜明,在学科教学和梯队建设中注意搞好传帮带,能充分发挥其带头和示范作用;(4)

3.能系统讲授二门以上课程;(2)

4.能熟练运用多媒体等现代教学手段(提供课件); (2)

5.每学期教学测评分达到85分以上.(4)

 

教研

教改

 

10

1.积极进行教学改革与创新,对相关学科、专业与课程的教学改革、教法研究有独到的见解和成果,在所担任课程的教学改革方面有突破性进展;(4)

2.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教改论文或成果报告*(6)

 

科研

*

 

30

1.培养期内公开出版一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并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专业论文6篇以上(均为第一作者)(20)

2.承担1项国家级课题(排名前5以内),或主持1项省部级课题并结题。(10)

 

英语

水平

*

15

 

能熟练阅读、翻译外文专业资料,英语六级合格水平以上。

 

计算

机水

*

15

 

国家二级

 

备注

1.带“*”标志的为原合同书上的核心条目,验收结论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

2.核心条目全部通过有关认定的为“合格”,在此基础上各项考核条目成绩突出,计分在85分以上者为“优秀”.

3.未通过认定的核心条目在一项以内,且计分在60分以上的为“基本合格”.

4.有两个以上(含两个)核心条目未通过,考核认定为“不合格”.

5. 培养对象的专著、论文、课题等,由校学术委员会鉴定或认可,外语、计算机水平以国家颁发的等级证书(或成绩单)为准,教学效果由教务处鉴定.

附件3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情况验收检查考核细则

 

项目

权重

验收要求

得分

政治

思想

表现

10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教育方针;(2)

2.遵纪守法,无教学事故发生;(4)

3.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受到师生一致

好评。(4)

 

教育

教学

*

20

1.高质量地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专职教师252课时/,

政兼教学84课时/年);(8)

2.掌握科学的教育思想、教学理念,对备课、上课、作业批改、

辅导、考试考核等各环节把握规范、处理恰当,符合新形势下

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具有鲜明的教育教学风格特色;(4)

3.能熟练运用多媒体等现代教学手段(提供课件); (4)

4.每学期教学测评分达到90分以上.(4)

 

教研

教改

10

1.积极进行教学改革与创新,对相关学科、专业与课程的教学

改革、教法研究有一定的见解和成果,在所担任课程的教学改革方面有突破性进展(应有专家的鉴定意见);(4)

2.培养期内发表了教改论文或成果报告*(6)

 

科研

*

30

1.治学严谨,培养期内科研水平有较大提升,在本校相关学科和研究方向领域达到较高水平,参与1项省部级课题(排名前五位)或主持1项校级课题;(10分)

2.每年在省部级公开刊物发表专业论文3篇(均为第一作者)以上(20分)。

 

英语

水平

*

15

能较为熟练阅读、翻译外文资料,职称外语水平考试达到B级合格水平以上

 

计算

机水

*

15

 

国家一级以上

 

附加

10

主持校级以上教研、科研课题并结题,得5分;

主持省级以上教研、科研课题并结题,得10分;

或获得校级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集体的为前3),得5分;

获得省级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集体的为前3),得10分。

 

备注

1.验收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

2. 带“*”标志的为原合同书上的核心条目,核心条目全部通过有关认定的为“合格”,有一个以上核心条目未通过,考核认定为“不合格”

3. 各项考核条目成绩突出,总分在90分以上者为“优秀”(但优秀比例不超过30%).

4.培养对象的专著、论文、课题等,由校教学工作委员会鉴定或认可,外语、计算机水平以国家颁发的等级证书(或成绩单)为准,教学效果由教务处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