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MPUS DYNAMIC
工作动态
日期: 2010-05-04 发布者: admin
关于开展学术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培养情况验收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
根据《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管理办法》(湘公专教[2004]80号文件)及《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管理暂行办法》(湘公专教[2006]38号)文件规定,我校拟对2008年前立项的省、校两级青年骨干教师、校级学校带头人的培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拟验收对象名单详见附表一。
二、验收内容:
培养对象执行整个培养计划情况;履行培养合同情况;参加培养培训情况;培养资助经费及配套经费使用情况;培养目标实现情况。
三、验收程序:
学校在培养对象及其导师、所在系部总结考评的基础上,组织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对校级培养对象的培养情况进行验收鉴定,对省级培养对象的培养情况进行评议审核,签署意见后将省级培养对象的材料呈报省教育厅作验收鉴定。
四、验收时间:
5月下旬
五、材料要求:
对照原定培养计划,参加验收检查的培养对象及其导师、所在系部要分别进行认真全面地总结、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一)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所需验收材料:
1、培养对象个人总结(一式三份);
2、《验收检查表》(一式三份,下载地址:学校网站主页);
3、《验收检查一览表》及附件材料(报盘,下载地址:学校网站主页。将电子文档发送到师资科邮箱:hngzszk@163.com);
4、系部反映培养对象培养情况,培养效果及培养对象政治思想表现、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的综合材料(一式三份);
5、反映培养对象外语水平、计算机应用能力及培养期内在教学、科研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表明其水平的有关材料复印件(一式二份,装订成册)及原件(含教学课件);
6、原培养计划复印件(一式二份)。
(二)学术带头人、校级青年骨干教师所需验收材料:
1、培养对象个人总结(一份);
2、《培养登记表》(一份,下载地址:学校网站主页);
3、《验收检查一览表》及附件材料(报盘,下载地址:学校网站主页。将电子文档发送到师资科邮箱:hngzszk@163.com);
4、系部反映培养对象培养情况,培养效果及培养对象政治思想表现、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的综合材料(一份);
5、反映培养对象外语水平、计算机应用能力及培养期内在教学、科研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表明其水平的有关材料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及原件(含教学课件);
6、原培养计划复印件(一份)。
以上材料请各系、部敦促培养对象于2010年5月15日前报送教务处师资科,逾期不予受理。
附:1、应参加验收检查的培养对象名单
2、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情况验收检查考核细则
3、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情况验收检查考核细则
教务处
二O一O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参与学校2010年验收检查的
青年骨干教师、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名单
一、省级青年骨干教师(2人):
刘振华、蔡君
二、校级青年骨干教师(15人):
朱珍华、黄尚文、黄 旭、申群翼、姜方利、关中烈、林 斌、荣从民、尹双双、吴 洁、陈金鑫、刘典型、王志红、陈瑶清、张小川
三、中青年学术带头人(2人):
周定平、刘江鸿、徐跃飞、岳光辉、周艳玲
附件2:
学校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情况验收检查考核细则
项 目 |
权重 |
验 收 要 求 |
得分 |
政治 思想 表现 |
10分 |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教育方针;(2分) 2.遵纪守法,无教学事故发生;(4分) 3.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在全校教工中起到模范作用.(4分) |
|
教育 教学 * |
20分 |
1.高质量地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专职教师252课时/年,行政兼教学 84课时/年);(8分) 2.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教学理念,掌握新形势下高等教育教学规律,教育教学风格特色鲜明,在学科教学和梯队建设中注意搞好传帮带,能充分发挥其带头和示范作用;(4分) 3.能系统讲授二门以上课程;(2分) 4.能熟练运用多媒体等现代教学手段(提供课件); (2分) 5.每学期教学测评分达到85分以上.(4分) |
|
教研 教改 |
10分 |
1.积极进行教学改革与创新,对相关学科、专业与课程的教学改革、教法研究有独到的见解和成果,在所担任课程的教学改革方面有突破性进展;(4分) 2.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教改论文或成果报告*.(6分) |
|
科研 * |
30分 |
1.培养期内公开出版一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并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专业论文6篇以上(均为第一作者);(20分) 2.承担1项国家级课题(排名前5以内),或主持1项省部级课题并结题。(10分) |
|
英语 水平 * |
15分 |
能熟练阅读、翻译外文专业资料,英语六级合格水平以上。 |
|
计算 机水 平* |
15分 |
国家二级 |
|
备注 |
1.带“*”标志的为原合同书上的核心条目,验收结论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 2.核心条目全部通过有关认定的为“合格”,在此基础上各项考核条目成绩突出,计分在85分以上者为“优秀”. 3.未通过认定的核心条目在一项以内,且计分在60分以上的为“基本合格”. 4.有两个以上(含两个)核心条目未通过,考核认定为“不合格”. 5. 培养对象的专著、论文、课题等,由校学术委员会鉴定或认可,外语、计算机水平以国家颁发的等级证书(或成绩单)为准,教学效果由教务处鉴定. |
附件3: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情况验收检查考核细则
项目 |
权重 |
验收要求 |
得分 |
政治 思想 表现 |
10分 |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教育方针;(2分) 2.遵纪守法,无教学事故发生;(4分) 3.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受到师生一致 好评。(4分) |
|
教育 教学 * |
20分 |
1.高质量地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专职教师252课时/年,行 政兼教学84课时/年);(8分) 2.掌握科学的教育思想、教学理念,对备课、上课、作业批改、 辅导、考试考核等各环节把握规范、处理恰当,符合新形势下 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具有鲜明的教育教学风格特色;(4分) 3.能熟练运用多媒体等现代教学手段(提供课件); (4分) 4.每学期教学测评分达到90分以上.(4分) |
|
教研 教改 |
10分 |
1.积极进行教学改革与创新,对相关学科、专业与课程的教学 改革、教法研究有一定的见解和成果,在所担任课程的教学改革方面有突破性进展(应有专家的鉴定意见);(4分) 2.培养期内发表了教改论文或成果报告*.(6分) |
|
科研 * |
30分 |
1.治学严谨,培养期内科研水平有较大提升,在本校相关学科和研究方向领域达到较高水平,参与1项省部级课题(排名前五位)或主持1项校级课题;(10分) 2.每年在省部级公开刊物发表专业论文3篇(均为第一作者)以上(20分)。 |
|
英语 水平 * |
15分 |
能较为熟练阅读、翻译外文资料,职称外语水平考试达到B级合格水平以上 |
|
计算 机水 平* |
15分 |
国家一级以上 |
|
附加 |
10分 |
主持校级以上教研、科研课题并结题,得5分; 主持省级以上教研、科研课题并结题,得10分; 或获得校级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集体的为前3名),得5分; 获得省级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集体的为前3名),得10分。 |
|
备注 |
1.验收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 2. 带“*”标志的为原合同书上的核心条目,核心条目全部通过有关认定的为“合格”,有一个以上核心条目未通过,考核认定为“不合格” 3. 各项考核条目成绩突出,总分在90分以上者为“优秀”(但优秀比例不超过30%). 4.培养对象的专著、论文、课题等,由校教学工作委员会鉴定或认可,外语、计算机水平以国家颁发的等级证书(或成绩单)为准,教学效果由教务处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