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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选拔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人选的通知

日期: 2009-03-18 发布者: admin

关于推荐2009年度省级高校青年

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人选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

2009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选拔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关于推荐2009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人选的通知》(湘教通[2009]93)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选拔推荐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  我校推荐名额

2人。各系部限推1 人参与学校选拔。

二、推荐选拔条件

主要从教学科研第一线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和专职科研人员中推荐选拔。优选推荐省级以上精品课程、特色专业、重点专业的教师和主讲教师。被推荐人选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好,能积极奉献,团结合作;

2、教学科研能力强,初步明确主攻方向,有一定的学术造诣,成绩较突出,为校内、省内同行所公认;

3、较熟练掌握一门以上外语,计算机及现代化仪器设备操作应用能力较强;

4、所任教课程能适应招录体制改革要求;

4、年龄在40周岁以内(19691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同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6.已通过验收合格的校级青年骨干教师。

三、材料要求

1、《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一式两份;

2、《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情况一览表》(报盘,发至hngzszk@163.com);

3、为培养对象初步拟定的分年度培养计划一式两份;

4、培养对象身份证及证明其学历、学位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业技术职务等证书复印件一份;

5、反映推荐对象政治思想表现、教学和科研等方面所取得成绩的有关材料,其中代表学术水平的论文(著作)复印件2篇(部),反映其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的复印件一份。

以上所有复印件均装订成册,并于326日前送达至教务处师资科,逾期不予受理。

推荐选拔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是我校师资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系部要切实加强领导、做好发动宣传工作,并指导推荐对象准备好申报材料,督促其按时上报,确保推荐选拔工作顺利进行。

表格下载网址:http://teacher.hnedu.cn(湖南教师网)

 

 

                                  教务处

                             2009年3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