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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省级骨干教师的验收和年度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09-03-18 发布者: admin

关于做好我校2009年度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

对象验收检查和年度考核工作的通

 

各相关教学系部:

全省2009年度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和年度考核工作已展开,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 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和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培养计划执行情况验收检查和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0994)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验收检查和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

1、验收检查对象:2006年度确定的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黎亚薇(法律系)、贺红梅(治安系)两人。

2、验收检查内容:培养对象的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履行合同所规定的责任情况;参加培养培训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培养目标实现情况。

3、验收检查需提供以下材料:

1)培养对象的个人总结(一式二份);

2)《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表》(一式二份);

3)《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一览表》(报盘至师资科邮箱:hngzszk@163.com)

4)反映培养对象培养情况、培养效果及培养对象思想政治表现、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的综合材料(一式二份);

5)反映培养对象外语水平、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培养期内在教学、科研等方面所取得成绩表明其水平的有关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

6)原培养计划复印件。

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年度考核

1、考核对象为20072008两个年度确定的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2007年度:刘振华(治安系)、蔡君(政教部)

2008年度:罗维(基础课部)、王晓虹(政教部)

2、考核内容为培养计划的年度执行情况。

3、提交以下考核材料:

1)《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表》;

2)《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一览表》(报盘至师资科邮箱:hngzszk@163.com)

3)反映培养对象前一培养年度内在教学、科研等方面所取得成绩,表明其水平的有关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

三、要求

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和年度考核工作是学校教师队伍学术梯队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相关系部要加强督促和检查,并指导验收和检查对象按文件要求准备好材料,于327日前送达至教务处师资科。

表格下载网址:http://teacher.hnedu.cn(湖南教师网)

 

 

      教务处

      2009年3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