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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修订)我校2008级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08-04-09 发布者: admin

关于制定(修订)我校2008级人才培养方案的

        

 

各教学系部: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的重要文件,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指导和管理教学工作的基本依据。为做好2008级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修订)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修订)工作的要求:

1、认真做好新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今年,我校禁毒、网络信息安全监察两个新设专业将首次招生。侦查系、计算机系要认真组织、科学论证,按照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2007级公安专业教学计划修订方案》的要求,高质量地完成两个新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

2、要以适应社会需求为目标、以培养应用能力为主线制订(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基础理论教学要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以讲清概念、强化应用为教学重点,构建适合职业岗位群能力要求的素质能力结构,突出实用性和针对性。

3、保持人才培养方案相对稳定。原则上,各系部可继续参照2007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稿)中的课程模块体系,注意保持课程体系和课程名称的相对稳定性。对不合理的地方,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进行必要的调整。

4、适当压缩总学时。修订后的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必修和限选课总学时不得超过1800课时(军训与驾驶课除外),每个学期的周学时数应控制在22-24课时之间。

5、进一步规范学分数,原则上20课时为一个学分。10-20课时的,以一个学分计;超过20课时的,每增加10课时,加0.5个学分。

6、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本次修订原则上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实验教学环节的学时或学分。

7、保证格式统一规范。本次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的格式,参照《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2007级公安专业教学计划及其修订方案的要求

二、修订工作时间安排:

1410日前,教务处向各系部布置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工作。

2525日前,各系部向教务处提交修订的人才培养方案初稿和各专业本次修订情况的说明(含增加、删减的课程,某门课程学分的变动,课程名称的变动,实验学时的变动,实验教学环节的变动等情况)。

3617日前,教务处组织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稿的评审会。

4624日前,各系部将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稿定稿交教务处。

5715日前,教务处将人才培养方案编辑印刷成册。

三、其它注意事项:

1、本次修订的人才培养方案供2008级学生使用。

2、根据上级文件,大学生就业指导课必须纳入必修课。我们建议课时数为30课时,放在第一、第五学期开设。第一学期为10课时,主要进行就业观教育和初步进行职业生涯规划等;第五学期为20课时,公安专业主要讲授公务员考试辅导,普通专业主要讲授面试技巧、社交礼仪等。

3、各系在制订(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时,牵涉到跨系部的课程,要加强与课程承担单位的协调与沟通,共同商定开课学期与授课课时。

 

 

 

                                  二○○八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