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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教师到湖南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的通知

日期: 2012-12-29 发布者: admin

各教学系部:

为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改善我校教师队伍学历结构,加大对骨干教师的培养力度,提高中青年教师的学术水平,学校拟2013年继续选派教师到湖南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计划

法学1名,工学(计算机专业)1

 二、申报条件

1、我校在编在岗、年龄不超过48周岁、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学历,或者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

    2、事业心强,教书育人;具有较强的竞争意识和有改革创新精神;为人机敏,善于与人合作共事。

    3、具有坚实而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治学严谨,尊重科学,对本学科某些领域具有较深入的研究;及时掌握学术发展信息,对学科发展有一定的预见性。

     4、近三年独立讲授过二门以上(含二门)主干课程,其中一门为专业基础课或基础课,教学效果优良,教学成绩突出。

    5、科学研究工作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①近三年在本学科知名刊物或者国内外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有较高价值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含2篇),本人为第一作者;或正式出版发行本专业专著、译著、规划教材,质量较高,且为主要完成人。

     ②主持过省级以上(含省级)科研课题(必须已结题),科研成果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奖励,本人为主要完成者(排名前三);或主持过重大科技开发项目,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③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并取得突出成绩,主持过省级以上(含省级)教研课题(必须已结题),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或优秀教材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励,本人为主要完成者(排名前三)。

 三、申报程序与时间安排

1、元月5日之前,个人将申报材料交教务处初审;

2、元月6 -10日,教务处初审材料,提交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核。经委员会集体讨论、民主投票确定候选人报学校党委审批;

3、元月15日之前,候选人完成网上报名;

4、候选人根据湖南大学安排的时间参加入学考试。

5、候选人成绩合格,开始学习。

 

 

 

 

                                              O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